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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定於2018年1月間陳報行政院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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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土計畫法定於2018年1月間陳報行政院審核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攸關國土永續發展的國土計畫法已於2016年5月1日施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計畫是國土最上位法定空間計畫,也是土地開發利用最高指導原則,為了讓土地有秩序使用,內政部營建署業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擬定全國國土計畫、補助並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國土計畫,並將完成21項子法。
 
內政部營建署已完成全國國土計畫草案,預定於2017年10月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其後將提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預定於2018年1月間陳報行政院審核,以依法於2018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內政部營建署並於2017年3月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作業,俾依法於2020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此外,內政部營建署已完成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等3項子法,其餘將陸續發布。
 
內政部營建署並表示,不論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相關子法,該署均已擬定作業期程列管進度,所有資訊將於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之「國土計畫法專區」、「全國國土計畫專區」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公開,歡迎各界參考及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