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所有權人在2年內出售且重購自用住宅土地,可申請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舉例說明,林先生在2年內出售與購買自用住宅土地,地價均為300萬元,原先在出售第5層大樓時已繳納土地增值稅35萬元,後來又新購同棟另一層大樓的土地地價300萬元與原來出售土地的地價淨額(300-35=265萬元)相減後差額為35萬元,如符合上開其他退稅條件,即可向稅捐處申請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退還已納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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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