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將房屋供兄弟姊妹使用,是否應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係無償供兄弟姊妹作「營業使用」,因兄弟姊妹係旁系血親,如供營業使用,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但如係「無償」供兄弟妹妹作「住家使用」,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2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之規定辦竣公證。因此,如果能提出經法院公證之無償借用契約,則可免計算租賃收入。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有房屋無償提供他人作住家使用,記得向法院辦理公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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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