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著手修正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失效,不再發放搬遷補助費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北市政府著手修正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失效,不再發放搬遷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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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市政府著手修正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失效,不再發放搬遷補助費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媒體披露台北市市有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未來將採漸進式退場機制,自2019年起逐年減發1成搬遷補助費,並自2024年起不再發放。北市府財政局回應,市政府前於2015年底將本自治條例廢止案送請台北市議會審議,經政黨協商結果,退回市政府並修正落日期間為1年。北市府財政局業擬具第20條修正條文,增訂本自治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失效,修正草案已於2017年7月21日函送北市府法務局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程序。
 
另本自治條例修正案如經市議會審議通過,自2019年起,倘眷舍房地尚無開發利用計畫,依行政院1985年5月18日台74人政肆字第14927號函示:「……二、於『事務管理規則』修正前退休,而現仍續住修正前規則所定『眷屬宿舍』之退休人員,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三、於『事務管理規則』修正前配住,而於修正後退休之人員,其所配住宿舍係修正前規則所定之『眷屬宿舍』者,亦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合法現住人亦得續住至處理時為止,惟不再發給任何補助費、補償費及限期拆遷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