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住宅補貼7/21開跑,市府住宅處增加手語翻譯貼心服務
2017年度申請住宅補貼日期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為期六週),2017年除了正常上班時間(AM8:00~PM5:00),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每日受理申請時間特延長至晚上7時,讓民眾有充裕的時間送件。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請本市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之市民踴躍申請。
市府住宅發展處提醒市民,2017年住宅補貼的受理申請時間是7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申請時間長達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收件地點有住宅發展處及各區公所,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疑慮。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http://pip.moi.gov.tw/)查詢及下載申請書件,以郵寄方式或親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原龜山鄉民代表會)辦理,另避免舟車勞頓,桃園市各區公所也有提供申請書讓民眾免費索取及收件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