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一新制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實施65年檢附印鑑證明走入歷史
李得全表示,地政局從2015年開始,就積極規劃,透過政府資源共享,推動簡化書證之便民措施,前經4次與內政部協調,終獲內政部同意地政機關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2016年12月31日開始試辦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作業並將試辦成果報內政部及積極建議內政部簡化法令規章,經內政部2017年5月31日同意,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只要當事人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印鑑資料,就可以免附印鑑證明。
民眾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如願意選擇不檢附印鑑證明,並同意地政機關連線查詢者,預估可以節省每年民眾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印鑑證明時間6萬小時,節省民眾洽公的交通、薪資、規費成本約987萬元;同時地政機關透過系統自動比對功能可以提高準確率,並提升作業效率,節省作業時間208小時,也可以節省戶政事務所每年6萬張申請書使用量及減少1萬5千小時核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