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租屋、購屋、修繕都有補助!住宅補貼7/21開放申請
2017年度新北市各項補貼所得及財產標準均有放寬,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標準由原本66萬元調高為7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則由1萬9,260元調高為2萬550元。此外,往年承租非合法建物(如頂樓加蓋)的弱勢家庭,礙於相關法規無法提出租金補貼申請,2017年也放寬讓具備住宅法第4條的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只要同時檢附自2016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同一非合法建物達1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即2015年12月24日前起承租迄今)及相關居住佐證資料,亦可提出申請。惟非合法建物之租金補貼僅能1次請領1年(12期),期間並鼓勵弱勢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移居至合法房屋,希望透過租金補貼方式,讓弱勢家庭也可以找到適居之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2017年度住宅補貼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民眾可自7月21日起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 取申請書,或上網下載申請書(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專區)填寫後並檢附相關文件,採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市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