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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後,記得要向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新聞摘要
  • 房屋拆除後,記得要向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期常接獲民眾詢問,房屋已經拆除,為什麼2017年還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於房屋拆除後,應即時向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停止課稅。如果未即時申報,遲至收到房屋稅單後才提出申請時,該房屋只能自申報當月起停止課稅,還沒申請註銷稅籍前的房屋,則仍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按照規定房屋拆除應在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註銷稅籍。經派員查證屬實後,即可自當月份起停止課徵房屋稅。如逾期才申報,除非納稅義務人日後能提出房屋實際拆除日期的證明文件,否則只能從申報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