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蘆竹國民運動中心6月發包動工,省下2億元,一次完成兩個設施,達成活化雙贏
鄭文燦說,蘆竹國民運動中心2億元補助款繳回是錯誤資訊,而且新案節省停車場經費6,000萬元,加上退回市府的1億4,000萬元,在財政上反而是較划算的。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位於吉林路與長春路交叉口,2012年7月13日獲行政院體委會(體育署)同意分年補助新台幣800萬元辦理規劃、設計、促參可行性評估及委外營運招商等先期作業,該署補助國民運動中心經費係採二階段推動模式,且須完成委外招商、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後,才能申請工程款項最高2億元之補助,該案無法排除文化資產保存法限制,且在升格前已經指定為歷史建築,因此,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案,體育署一開始就沒有核定補助2億元,因為工程要發包、營運廠商要產生,才能申請補助,本案說2億元補助繳回,或是補助款飛了,這是錯誤的資訊。
鄭文燦說,升格前本基地部分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他是贊成此一方向,並且認為,老屋老樹保留是重要的價值。鄭文燦說,經過專業評估,原址基地內大型喬木叢生,不利國民運動中心規劃,周遭已開發為高密度住宅大樓,相對缺乏公共開放空間;且囿於周邊道路僅10至13公尺,皆為生活巷道或社區出入道,其衍生增加之停車需求,將影響現有住戶交通出入品質。自2013年起,保護老樹意識興起,基地內院長宿舍於2014年5月29日公告為市定古蹟,在文化、生態、交通、生活機能及民意需求之考量下,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另行選址有其必要性。
鄭文燦分析表示,新址具有更好的條件。蘆竹運動中心新址位於五福路及仁愛路交叉口的「五福游泳池」,基地面積比北區兒童之家大,交通方便,進出動線較佳,由於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服務蘆竹15萬市民,新址好找好停車,是最佳選擇。
鄭文燦宣布,蘆竹國民運動中心預計2019年完工,同時新址旁有南崁公一停車場,除方便使用運動中心市民停車,可撙節運動中心在符合法定停車格外,另因應停車需求所須的高達6,000萬元以上興建經費。
鄭文燦表示,除了節約停車場經費外,換地點後,原來北區兒童之家土地撥用經費1億4,000萬,也省下來了,市府採取公園方案原址保存,依照規定可以改為無償撥用。鄭文燦說明轉折如下,原來在2011年12月30日經行政院同意以新台幣1億3,951萬4,957元,分8年8期採有償撥用方式,蘆竹鄉公所自2011年起已撥付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新台幣9,000萬元。市府在原址土地上改採無償撥用後,申請退還土地撥用價款,讓桃園市政府大幅減少財政負擔。
鄭文燦說,本案除了保留文化資產、節約撥用經費之外,市府更以6,000萬經費,活化為「南崁兒童藝術村」,文化資產是無價之寶,結合老樹群及院長宿舍活化利用,這是解決問題,並一次完成兩個設施,達成雙贏的結果。鄭市長說,瞭解決策考慮之後,他相信多數市民都會支持此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