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於2017年3月22日正式公告,歡迎踴躍參與
高鐵局表示,本案基地面積總計約5公頃,包含附屬事業用地(約3.1公頃)、站區廣場用地(約1.6公頃)及交通設施用地(約0.3公頃),建蔽率60%、供附屬事業使用之最大樓地板面積約11萬5千平方公尺,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投資人開發經營,開發經營年期70年。未來開發人應依本基地所在之現行都市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興建及經營業務,惟為提昇站區生活機能,不得規劃興建住宅。
為帶動車站特定區發展,提升土地開發效益,並因應生醫園區相關產業進駐所需,希望透過本案招商吸引民間投資及經營創意,鼓勵投資人朝複合式方式開發,引入如各類零售商場、旅館、辦公、餐廳等商業設施,以滿足新竹車站旅次、車站特定區內居住及辦公人口所需之生活服務機能。
高鐵局竭誠歡迎國內外企業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方式申請參與,有關本案詳細開發經營、申請投資等相關規範,請參考本案申請須知(自即日起可逕至交通部高速鐵工程局網站http://www.hsr.gov.tw下載)。有意願參與申請之投資人應於2017年7月24日下午5時止寄達「板橋郵政30-43號信箱」(以寄達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親送或其他方式送達主辦機關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