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產署追收台北郵局及救國團占用國有土地之不當得利
國產署對於被占用土地之處理,旨在消除非法使用關係,台北郵局早於日據時期使用本案土地,得依法申請租用,且交通部為解決問題,已訂於2017年3月14日召開會議研商,屆時,當共同研謀妥適解決途徑。
至於救國團占用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20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國有持分部分,經國產署北區分署訴請遷讓房屋,最高法院2017年2月8日駁回救國團上訴,救國團需依判決繳交使用補償金5,052萬餘元(2011年8月5日至2017年1月),國產署北區分署循程序催收。
國產署為加強處理占用,已訂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自2014年起至2019年底,清查24萬餘筆及處理27萬筆被占用土地,為積極追收使用補償金,並訂定「被占用且尚無使用補償金列管號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分期分區處理計畫」,加強列管及追收,對於占用人未配合繳交者,循序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等作業催收並訴請占用人給付不當得利,以確保國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