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宅新幸福,2017年桃園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申請開跑
住宅發展處曾榮英處長表示,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工程」經費,補助範圍以屋齡達1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且符合「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三棟以上」、「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一棟以上」或「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中之一條件者,都可遞件向市府申請。若合法建築物係屬「位於桃園市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因風災、火災、地震或爆炸,致受損害」或「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昇降設備」之情形,則不受上述屋齡之限制,並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
曾榮英進一步指出,申請該補助需特別注意的是,除了申請「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昇降設備」或「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補助項目之外,申請其他補助項目皆需同時申請「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補助項目,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這個政策能同時達到改善市容及提升公共安全的效果。過去兩年共有9件申請案,其中5件已獲核定補助,總補助金額約為新台幣311萬元,2017年桃園市府編列500萬元補助經費供全市民眾申請,經費用罄即可能不再受理申請,歡迎民眾踴躍於期限內提出整建維護補助申請。
考量民眾對申請都市更新補助之程序和法令不熟悉,市府設有自主更新輔導團,針對有需求的民眾提供專業諮詢和協助,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逕洽桃園市自主更新輔導團(聯絡電話03-3363898),或上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www.tycg.gov.tw/housing/index.jsp)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公告受理「2017年度桃園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查閱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