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取得原為自用住宅土地持分,應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稅捐機關指出,土地所有權人原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之後於同一自用住宅用地新取得停車位或建物之土地持分,若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均需重新向地方稅務局重新提出申請,新取得持分土地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稅捐機關進一步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之土地,請於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次年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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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