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物測量登記新制2018年上路,屋簷、雨遮不再測繪登記
內政部表示,本次「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主要是為具體回應各界期待改善建物虛坪問題,於第273條刪除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規定,及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訂定新舊制適用之過渡規定。另新增第8條之1規範地籍測量業務使用儀器設備,應定期辦理保養校正,確保為民服務品質;並於第238條增訂地籍圖簿不符資訊得註記公開,以避免善意第三人因無從知悉相關資訊而受不利益情形。
內政部說明,本規則草案於研商過程及預告期間,部分業者、團體雖曾表達第273條不宜修正之意見,惟內政部於多年前即曾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折衷措施,但該階段性措施實施迄今已逾5年,又僅適用於預售屋,與成屋買賣之計價方式不一,易生混淆,甚者有藉此規定漏洞而炒作預售屋進行套利,造成市場投機亂象,衍生交易糾紛。
此外,目前新型態建物之地下層四周牆壁多採連續壁設計,依其工法不同而有數十公分之差異,現行規定依連續壁外緣為界測量登記面積,卻無法實際使用,顯失公平且衍生虛坪爭議,故予以修正,以符各界對於健全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之期待。
內政部指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修正後之建物測量登記新制,除可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計價爭議,並將我國制度逐步導向與國際接軌。另為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之相關民眾權益,訂有過渡條款,新制於2018年1月1日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而都市更新案件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有關申請建造執照法規之適用規定,於新制實施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亦得依舊規定辦理。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雨遮不登計對於消費者來說,等於以後買到的新房子「得房率」更高,這幾年房地產景氣不佳,已經有建商打著雨遮不登記不計價的訴求,此舉的確可以吸引更多消費者的目光,不過根據規定在2018年1月1日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由於雨遮可能佔銷售坪數約5%~6%,預料在2017年可能會出現一波搶照潮。
信義房屋認為會產生5大影響:
1.開發商日後可銷售的坪數減少5%~6%,但若希望總銷售金額不要減少,可能就得拉高房屋單價反應,不過是否能夠讓消費者接受,仍得視當時景氣而定。
2.尚未開發的地主,面臨可銷售面積減少的問題。
3.消費者日後可能面臨新房子沒雨遮登記,但中古屋有些仍有雨遮登記,兩者單價怎麼評估,市場交易須要一段適應期。
4.規定新制上路前申請的建照仍適用舊制,不排除可能出現一波搶建潮。
5.少了雨遮登記,消費者購買房屋的得房率增加,是最大的受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