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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台灣電影文化園區」朱立倫:定位為國家級電影產業管理、資源、製作及娛樂中心
新聞摘要
  • 新北「台灣電影文化園區」朱立倫:定位為國家級電影產業管理、資源、製作及娛樂中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2016年11月22四在市政會議中表示,位於新莊包含國家電影中心在內的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將定位為國家級的電影產業管理中心、資源中心、製作研發及娛樂中心,未來更希望吸引國內的金馬獎或其他國際知名影展來新北市舉辦。
 
朱立倫表示,針對影視中心或影視產業議題,新北市要發展成為國家級的電影產業管理中心及電影相關產業發展的基地,考慮的產業層面包括電影前製、後製,特別在技術研發、人才培育,以及結合北部地區的娛樂人口、消費人口等,成為完整的電影產業鏈。而台中、台南等縣市規劃發展的電影中心主要為影城,或作為大型的電影拍攝基地,發展定位不僅不相衝突,而且具分工作用。
 
市政會議由新聞局進行「用影像說故事」專案報告,局長張其強表示,2016年9月新北市已和文化部完成「國家電影中心」簽約,未來除了朝既定的影城和主題商城方向規劃外,更將影視後製技術及結合影視娛樂等,作為整體占地2.6公頃「台灣電影文化園區」發展方向。
 
張局長說,位於新莊副都心,佔地1公頃的「國家電影中心」,將在2017年動工,2020年完工,文化部已允諾,中心啟用後,將比照台中歌劇院模式,在空間使用和價格優惠上,回饋地方居民,至於和國家電影中心緊鄰,佔地1.6公頃的大基地,也將在2017年,由顧問公司完成評估後,推動招商,並列入經發局「新北市重大招商開發計畫」中。
 
張其強強調,台灣電影產業的發展,不應僅侷限於攝影棚,或是土地大小,而是必須要讓國內外的人才和資金,願意留在台灣,甚至吸引他們回到台灣,因此,新北的「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將明確定位在「影視技術」和「影視娛樂產業」,也就是「國家電影中心」,將以負責國家影視文化政策,促進國際影視交流為主,希望文化部,能以產業分工,讓北、中、南各有所長。
 
張其強指出,未來新北的「台灣電影文化圈區」,將可以扮演台灣影視產業垂直分工,中下游的角色,屆時,結合即將有電視台進駐,以影視拍攝為主的林口「新北影視園區」一、二期計畫,從林口到新莊,將會形成一個以「國家電影中心」為火車頭,由高速公路,捷運機場線和環狀線,互相連結,包括松山機場、桃園機場,一個上、中、下游分工完整(也就是俗稱「一條龍」)的「新北影視廊帶」,換言之,新北的「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將會著重技術和區域優勢,要發展的,將是技術財,而不是傳統的成本財。
 
經發局長施威全表示,2017年1月將與新聞局合辦招商說明會,希望藉說明會呈現新北市影視廊帶的願景,林口及新莊的地理位置,不管在交通上、腹地或產業群聚上,在影視界中都是最佳的,適合東南亞及東北亞等國家作為舉辦影視活動的基地,說明會將邀請韓國、日本的影視業者,提供經營影視業的成功經驗作為借鏡,也會邀請東南亞、日、韓等影視業者來參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