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辦繼承列冊管理報你知!甭驚!來辦就對啦
「但是列冊管理是什麼東西,對我的權利有沒有影響!」「辦理繼承感覺好困難,有誰能跟我說我該怎麼辦?」……當您有這些問題時,不用緊張不用煩惱,您的問題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都知道,只要您來電或到所諮詢,該所人員皆會竭心盡力地為您服務。此外,該所亦有提供「未辦繼承相關業務諮詢網站線上預約服務」,開放諮詢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30,可先上網預約您要諮詢的時段,有需求的民眾歡迎多加利用。
依照現行法令規定,繼承登記應自被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辦理,逾期限不僅會被處以罰鍰,過世超過1年者,並會公告3個月,於公告期間內未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者,公告期滿後將由縣市政府開始列冊管理15年,經列冊管理15年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移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但是,在列冊管理期間,家中如有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繼承者們皆不用擔心,這段期間仍是可以辦理繼承,這攸關您的權益,請多加留意,儘速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進一步指出,現今已是兩性平等的時代,繼承權並無性別之差異,女男均有繼承權!若是繼承人未能全體會同申請登記,亦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就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請公同共有登記,避免先人辛勤奮鬥而來的成果,遭到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