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公平公正甄選「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廠商,完成中壢平鎮下水道基礎建設(圖:桃園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鄭文燦:公平公正甄選「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廠商,完成中壢平鎮下水道基礎建設(圖: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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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文燦:公平公正甄選「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廠商,完成中壢平鎮下水道基礎建設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2016年6月8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延宕多年的「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已於6月5日完成綜合評審甄審會,甄選出「中鼎欣達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本計畫污水處理總經費約467億元,自市府用地交付及設定地上權均完成後,起算興建及營運總期程35年,興建期最長不得超過4年。該污水處理系統包括水資源回收中心1座、佈設246公里污水管線、用戶接管約20萬戶,全部完成後,預計可全面提升桃園市整體接管普及率約32%。
 
鄭文燦指出,桃園城市基礎建設中,下水道系統最大的缺口就是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案。該BOT案於舊縣府時期,2009年行政院核定先期計畫,2010年完成招商評選,當時的廠商達闊企業聯盟歷經多次改組,卻始終無法進場完成興建;直到新市府上任後,本案仍處於訴訟狀態,中壢、平鎮20萬戶家庭污水處理無法納管,生活廢水直接排入老街溪、新街溪,桃園的河川整治遭遇重大挑戰。
 
鄭文燦說,舊縣府時期的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因重大違約而終止契約,卻無法展開重新招標。由於中壢下水道BOT案亦是台北「太極雙星」的案外案,因此目前全案已經移送廉政署,並轉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在司法調查匡正錯誤的同時,對於中壢下水道系統的建設,市府仍要繼續往前走。
 
鄭文燦強調,新市府上任後,不只是要匡正過去的錯誤,重新發包的法務、行政作業很快就已經完成,內政部在2015年9月4日同意桃園市政府新招商文件的備查,中壢下水道BOT案可以重新招標。
 
鄭文燦說,在這次招商過程中,市府對於廠商採取最高標準,評選過程也全程嚴密監控,即使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評審委員的名單,確保公平公正,杜絕任何弊端。
 
鄭文燦說,市府2015年11月5日展開招商說明會,2016年2月2日公告招商,至5月2日計畫公告截止日,共有「中鼎欣達企業聯盟」、「力麒企業聯盟」等2家廠商投標。經過6月5日綜合評審甄審會議後,由「中鼎欣達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鄭市長指示水務局,依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5條規定,與「中鼎欣達企業聯盟」進行議約,預定在今年8月底完成簽約。
 
鄭文燦說明,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包括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中壢平鎮都市計畫、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以及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一共4個都市計畫。預定興建水資源中心1座,地點位於大江購物中心後方基地;佈設污水管線長達246公里;用戶接管以20萬戶為目標。
 
鄭文燦進一步表示,桃園市污水接管的普及率,要從10年達成60%,縮短為8年達成60%。為了達到此目標,鄭文燦特別提出4點要求,並要求水務局全力以赴,包括:
 
第一、記取過去教訓,杜絕廠商誆政府、詐騙政府、甚至綁架政府的情況。BOT案是政府運用民間力量來促進公共建設的投資,市府必須實際查核民間投資廠商的財務能力、興建能力及營運能力。同時,市府有責任落實工程顧問管理及專業人士實地查核,這才能完成BOT的原本目的。
 
第二、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可以先行建設主幹管。由於污水處理廠仍有地上權的訴訟,雖然市府在地上權塗銷官司已獲得勝訴,但原來得標廠商仍在上訴中。為了加快建設速度,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可以先行建設主幹管,待土地交付後,再興建水資源中心。營運時間35年,則會以交付土地、設定地上權為基準起算,讓廠商有明確依據。
 
第三、興建工程要與交維計畫、路平計畫搭配,做好施工管理,並將南區水資源中心規劃為環境教育中心。由於幹管建設將影響城市道路交通,請水務局務必做好施工管理。在議約後,要與得標的「中鼎欣達企業聯盟」進行興建期程協調,決定工程與路段順序。另外,也要和交通維持計畫、路平計畫搭配,避免對道路品質造成影響。在水資源中心方面,要預先做好周邊交通景觀規劃,並發展為「環境教育中心」,推廣水資源與環境教育。
 
第四、研議在南北2區下水道系統下游,興建再生水處理廠。「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已經公布施行,考量桃園南北2區有相當的土地空間,加上鄰近工業區,可評估在南北2區下水道系統下游,興建再生水處理廠,將水資源中心一次處理的水,經過二次處理成為再生水,並提供工業區使用。鄭市長責成水務局向中央爭取再生水BOT計畫,讓桃園成為示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