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歷經30年未變動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2016年5月31日市政會議通過建管處提報「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後續依法定程序公告及送市議會備查後即可實施,以後違建經建管處強制拆除即可按新通過收費標準收取代拆除費,預計6月上旬即可實施。
本次通過收費標準條文共有四條,分別為立法依據、主管機關、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及公布施行,其中第三條強制拆除收費,依建管處表示,此次訂定收費標準主要依據2015年台北市議會通過「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以違章建築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為計算基礎,按實際發生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收取原則訂定。
建管處表示,以往違建雇工執行強制後收費標準,是依據1986年訂定的辦法收取,收取費用往往無法支付雇工費用,仍需編列預算支應不合理與不公平,此次訂定收費標準依違建構造類別單位價格價,按過去5年實際執行強制拆除違建個案,區分構造材料與支付雇工拆除費用,換算不同構造種類的單位價格(如附表),本次訂定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比較以往更為公平與合理,並符合現行工程營造成本。
同時建管處再次重申呼籲市民為維護居住品質與保障公共安全,切勿投機任意搭蓋違建,一經查報即面臨將遭強制拆除更需支付大筆代拆除費用。因應台北市公告地價調漲,市府將檢討修訂土地租金之合理調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