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地方共協力,活化資產振經濟-國產署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4年有成
國產署表示,該31案分布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台東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等11縣市,開發類型有觀光旅館、交通轉運中心、休閒渡假園區、遊憩區、商場、產業專用區、文創園區、長期照護中心等,目前6案已營運、11案進行營運前施工作業及14案辦理招商中,俟該等案件完成開發後,預估可創造總收益46億元,吸引民間投入247億元資金,提供9,100個就業機會,將可達到活絡經濟、促進地方發展、增加國庫永續財源收入及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具體呈現政府多面向的施政績效。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4年計畫雖將屆期,該署仍將繼續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以透過主管機關的專業規劃招商,吸引民間企業投資,共同參與活化國有資產。此外,國產署在2016年度訂下「6加6」即新簽約6案與新洽商6案的高挑戰度目標,截至4月底已達成簽約2案、新洽商3案的階段目標,且持續與諸多地方政府洽談合作事宜,可預見本項業務將會在各縣市遍地開花結果,實現促進地方建設,推升產業動能,創造永續財源的美麗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