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區域計畫尊重環團意見,將嚴謹修正計畫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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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區域計畫尊重環團意見,將嚴謹修正計畫草案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為發揮地方自治精神,引導都市發展,率全國之先推動「新北市區域計畫」,行政院環保署2016年5月6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第297次會議就新北市區域計畫政策評估說明書提供徵詢意見,因區域計畫係屬指導性原則不涉及個案開發,故與會團體所提意見,除在新北市區域計畫及政策環評計畫書中參酌修正切實回應外,亦轉請各權責單位參考。
 
新北市區域計畫草案辦理政策環評徵詢意見,後續還需由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才能核定實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以前無法定縣市層級整體空間土地利用計畫,造成城鄉發展諸多問題產生。故本次依循全國區域計畫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優先考量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資源、災害潛勢地區,劃設都市成長界線,並據以訂定城鄉發展次序及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將可有效因地制宜引導空間秩序發展,作為各開發計畫之上位指導法定計畫。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早期缺乏較高層級的計畫引導,容易造成城鄉發展失序等諸多問題。為發揮地方自治精神,引導都市發展,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動「新北市區域計畫」,優先考量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資源、災害潛勢地區,劃設都市成長界線,將可有效引導空間秩序發展;張溫德強調,區域計畫屬於上位指導性計畫並不是開發計畫,個案開發計畫自有個別審查甚至環評程序 必須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