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委託」2016年增1成,較「一般委託」早18.4天成交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專任委託」2016年增1成,較「一般委託」早18.4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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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任委託」2016年增1成,較「一般委託」早18.4天成交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找仲介賣屋究竟要選擇「一般委託」還是「專任委託」較好?這往往是屋主售屋最先遇到的兩難。台灣房屋集團統計台灣房屋與優美地產雙品牌「一般委託」與「專任委託」件數比例與銷售天數,發現2015年上半年開始,「專任委託」比例從2015年上半年14%,到2016年1-3月增為24%,年增1成。再觀察銷售天數,「專任委託」從2015年下半年平均81天成交,2016年需要98.6天、「一般委託」2015年下半年93天賣出,2016年拉長至117天。
 
優美地產企研室召集人葉立敏表示,委託房仲銷售房屋,可分「專任委託銷售契約」,與「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專任」只能委託單一房仲銷售、「一般」可委託多家房仲同時銷售,屋主也可以自售。而許多屋主認為一般委託曝光機會多,成交率高,不過從成交天數觀察,卻是專任委託成交較快。
 
葉立敏分析,過去房價看漲時,「一般委託」由於有多位仲介業者同時服務,競爭激烈,「價高者得」,因此多數屋主傾向「一般委託」增加曝光機會;然而當房價走跌時,物件供過於求、買氣清淡情況下,「一般委託」也容易出現各仲介為把握買方,「出價就談」,反而因競爭造成行情混亂,或因市場上待售物件過多而降低能見度,這時反而「專任委託」對屋主較有優勢,一來能守住價格,二則能全力集中資源加強曝光行銷,加快成交速度。
 
葉立敏指出,2015年上半年「專任委託」僅占14%,銷售天數上,「專任委託」92.5天,比「一般委託」102.2天提早10天成交。2015年下半年交易族群,多為趕在2015年完成過戶,銷售天數大幅縮減,「專任委託」81天售出,「一般委託」93天成交,而為了加重宣傳力道,選擇「專任委託」的比例也漸增至16%。
 
 
再進一步觀察2016年,房價持續緩跌,屋主擔心價格越賣越低,轉而傾向「專任委託」的比例年增10%,希望能集中資源,得到優先推薦。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買氣直降,成交天數普遍拉長,但因為「專任委託」的物件被視為獨家產品,業務傾全力銷售,因此比「一般委託」更快了18.4天售出。
 
葉立敏表示,兩種委託方式各有優勢,主要視經紀營業員本身的專業度、積極性與客源量,加上與屋主彼此的互信與熟識程度而定。例如高總價物件屋主,或較顧慮隱私者,多選擇「專任委託」;但若希望同時有多位仲介服務,使客源更廣泛,就可採「一般委託」較為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