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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不作農業使用應課徵地價稅
新聞摘要
  • 農業用地不作農業使用應課徵地價稅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農業設施、農舍使用者,屬於課徵田賦範圍(目前停徵),也就是不需繳納地價稅。
 
該局指出,農業用地如果種植不屬於生產性質及供應市場需求之樹木、盆栽或草皮等,而作庭園景觀栽植,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就不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將被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針對目前農舍是否課徵地價稅的話題,如農舍未經許可施工、違規填土作假山、游泳池、水池、球場及設計庭園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之休閒設施,也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應自變更使用之次年期起改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