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地價!掌握黃金申報期,多元申報更便民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申報地價!掌握黃金申報期,多元申報更便民
新聞摘要
  • 申報地價!掌握黃金申報期,多元申報更便民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每3年1次的公告地價將於2016年1月1日公告,並自2016年1月2日至2月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申報地價,作為往後3年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

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得參考公告地價在正負20%以內申報地價,舉例來說,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以公告地價120%為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如未申報地價者,則按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為提供更多元的申報地價方式,並強化便民服務,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現場申報、網路申報、傳真申報及郵寄申報等4種方式,有意辦理申報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可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見附表)。申報人因辦理申報地價而有查詢2016年公告地價之需求,可於2016年1月1日後逕上地政局「地價查詢多功能服務系統」 (http://w2.land.gov.taipei/query/prc/Input_p.asp)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