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法!大樓開放空間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優先拆除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強力執法!大樓開放空間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優先拆除
新聞摘要
  • 強力執法!大樓開放空間違建,高雄市工務局優先拆除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近年來國內各地大樓興建時多有申請建置開放空間,以換取更多容積獎勵,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鑑於部份建商於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再二次施工,增建圍牆、建築物及棚架,或將原有開放空間設置柵欄、警衛室等做為私人使用空間,未依規定開放供公眾使用情形,將針對高雄市屬於「公共財」的開放空間違建、違規使用情形列入為現階段清查執行拆除工作重點。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自2003年間內政部修正「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辦法」至今,該局針對依該辦法設計之開放空間大樓,均以專案方式造冊清查列管。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指出,經由容積獎勵交換而來的開放空間具有公益性質,應供全體大眾使用而非私人使用的大眾「公共財」,開放空間內之違章,與一般私人違章性質不同。
 
另大部份開放空設計之初會連接基地內通路,而基地內通路往往具有防火及救災功能,所以開放空間違建將影響其防火救災功能及民眾休憩空間,應列為優先處理項目,不得以分期分區方式緩拆。
 
該大隊表示,未來除將持續清查、執行拆除市區內既存大樓開放空間違建,另將對新建案核發使用執照後,基地內開放空間部份加強稽查,防止二次施工違建情形,以落實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之公益性及視覺開放性,提升都市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