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自住房屋」房屋稅稅率不等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適用「自住房屋」房屋稅稅率不等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
新聞摘要
  • 適用「自住房屋」房屋稅稅率不等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表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房屋,全國合計4戶以上者,可選定3戶以內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適用「自住房屋」房屋稅稅率,但選定結果並不表示該房屋坐落之土地,亦同時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因該二者之法令規定適用條件、申請期限及稅率皆不相同,並不會因為選定課徵自住房屋房屋稅稅率後,該房屋坐落之土地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
 
 
為使納稅義務人了解二者之差異,該部彙整適用「自住房屋」房屋稅與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之稅率、要件及申請期限等比較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