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執行公共建設-永續工業區潔淨水環境
一、建構園區環境戰情中心:針對未設污水廠之18處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或廠商排水端設置監測及監視系統(如水溫、pH值及導電度)。
二、跨域合作再造園區水環境:針對未設污水廠擇5處工業區(瑞芳、樹林、頭份、竹山、屏東),協調內政部營建署或地方政府納入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如活性碳吸附塔、調節池及控制中心等)因應。
三、建置優質水資源再生中心:規劃於彰濱工業區建置再生水,初期4,000噸,終期6,000噸,舒緩水資源不足,達到水資源永續利用之目的。
四、全面提升環保公共設施效能:針對縣市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全面提升環保公共設施效能,補助地方政府管線更新等環保設施。
本計畫保守估計可吸引廠商投資約63.2億元,增加廠商約50.6億元產值,且對於工業區廠商之廢水排放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影響,積極有效管制與處理作為,藉由改善工業區環境機能,吸引新增投資,擴大就業機會,加速台商回流覓地投資,增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