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今審計畫內容,首次開放公民團體旁聽表達意見
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出席在台中市政府市政大樓舉行的「台中市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並召開會前記者會,希望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情形落實資訊透明與公民參與。都發局也派員前往致意,都發局表示,歡迎民眾列席台中市區委會聽取區域計畫內容說明並發表意見,會中所提供意見將作為區委會審議的參考。
都發局表示,配合內政部2013年10月17日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及相關政策,市府於2013年11月公告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2015年再依市長林佳龍「大台中123」的政見重新調整計畫內容,並召開「台中市第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計畫內容;更首次開放公民團體報名旁聽、發言表達意見,以做為大台中區域發展的政策指導,指導都市及非都市土地有秩序地發展。
都發局指出,此次會議主要針對前次會議,審議委員關心的計畫人口修正、強化空間發展策略、應維護農地總量、低度利用工業區、設施型使用分區劃設、都市計畫新訂擴大等計畫內容,進行檢討及補充。
台中市區域計畫於規劃階段已召開11場次公聽會;計畫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召開8場次公聽會;審議階段則已另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及2次區委會大會,都發局希望讓市民及公民團體都能參與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的過程。
為使區域計畫內容廣為各界知悉,達到開放政府、全民監督的功能,此次會議審議前,都發局已將本屆審議委員名單、開會通知、簡報及歷次會議紀錄,放置於都發局網頁「主題服務-區域計畫」項下,歡迎市民及公民團體下載瀏覽。
此外,都發局說明,區委會進行程序、民眾與公民團體列席表示意見方式,將比照「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在會議討論前民眾與公民團體可申請列席,聽取計畫內容簡報並發表意見。
至於會議進行中可否攝影、錄影或錄音,由於內政部過去都由會議主席詢問委員意見後決定;因此若民眾建議比照環評會開放錄音錄影模式,市府將協助向內政部提出修正「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再供各縣市政府會議進行時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