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運公共宅已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將依約執行管理事務
都市發展局表示,捷運公共宅第一批承租人於6月1日簽約進住,租賃契約書中已明訂承租人除應遵守社區住戶規約所訂規範,並應配合社區管委會對社區管理工作之執行,承租戶如違反租約所列管理規定,且經社區管委會或發展局委託之物業公司人員警告或勸導仍未改善者,得按違規次數執行累計扣分,違規情事嚴重者,將終止租約並收回房屋。
都發局指出,考量本次招租的台北橋站及小碧潭站(美河市)捷運公共宅戶數較多,為有效管理及適時提供服務,已要求得標的物業公司於台北橋站及小碧潭站捷運公共宅各指派1位人員專責處理維管事務,協助剛入住的承租人融入社區,也作為當地管委會溝通的橋樑。
都發局進一步表示,本次捷運宅為要求承租人遵守社區管理規定、租金將依住戶遵守租約情形逐年減收租金,倘承租人入住後遵守生活規約,第二、三年租金將酌予調降為市價70%,反之違反生活規約者,租金將維持85%不予調降,期能維護社區優良居住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