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違章工廠合法化,中市府加速開發工業區並組輔導團隊協助登記
根據經濟部2014年1月公布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明定2008年3月14日前既有低污染的未登記工廠,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期限延至2015年6月2日止,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後的輔導期間延長至2020年6月2日止,經核准通過且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明,輔導期間不適用相關法令處罰規定。
市議員曾朝榮質詢時表示,全台灣推估約有6萬多家違章工廠,台中約有1萬6,000至1萬7,000家,佔全國近四分之一;截止2015年5月6日為止,共有1700多間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其中1293間通過第一階段審查,663間通過第二階段,也就是暫時免於拆除及罰鍰的違章工廠僅4%。
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中央與地方必須合作解決這個問題,首先,中央應延長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期限與輔導期間;再者,市府也會加速開發工業區,目前有四個工業區開發中,另外也針對37筆公有土地進行評估。
他也表示,目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針對52處面積5公頃以下、完成臨時工廠登記較密集的地方,計畫做為「微型工業區」,總計125.85公頃,共178家廠商,市府會補導將地目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解決臨時工廠的問題。
市議員張雅旻則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分別於2010年及2014年修正,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申請延至2015年6月2日截止,但除了申請繁瑣、審查嚴格外,申請還沒通過,環保局、地方稅務局就先來稽查,她希望市府應積極提供協助,加強宣導與輔導,並要求臨時廠登修法延期。
市議員朱暖英、段緯宇也表示,台灣經濟發展這些小型工廠功不可沒,政府應該照顧中小企業,要有配套方案帶領他們走出一條路。蕭隆澤則建議市府以專案向中央報告,讓中央真正瞭解台中市違章工廠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