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日不落」建案違反公交法,處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係二階堂公司自行製作並對外刊載,該建案廣告宣稱「人車分道、花園別墅」,就廣告內容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之印象為系爭建案係車道與人行道分別設置,且種植相當面積之花園別墅,購買後可供民眾以「住宅」方式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
惟據雲林縣政府表示,系爭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係核准以一般事務所或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之建築物,倘承購者購買後作為住宅使用,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查處,恐有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是二階堂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