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日不落」建案違反公交法,處60萬元罰鍰
新聞摘要
  • 雲林「日不落」建案違反公交法,處60萬元罰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4月1日通過,二階堂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二階堂公司)銷售「日不落」建案廣告,宣稱「人車分道、花園別墅」,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係二階堂公司自行製作並對外刊載,該建案廣告宣稱「人車分道、花園別墅」,就廣告內容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之印象為系爭建案係車道與人行道分別設置,且種植相當面積之花園別墅,購買後可供民眾以「住宅」方式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
 
惟據雲林縣政府表示,系爭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係核准以一般事務所或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之建築物,倘承購者購買後作為住宅使用,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查處,恐有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是二階堂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