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中央都匯」違反公平交易法,將陽台以室內臥室使用
新聞摘要
  • 苗栗「中央都匯」違反公平交易法,將陽台以室內臥室使用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3月25日通過,正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上華事業有限公司銷售「中央都匯」建案(下稱系爭建案),於網路廣告「大樓.A2戶(5-12F)」及紙本廣告「A2/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以室內臥室之使用表示,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處正群公司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處上華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將虛線標示之空間納入室內臥室之使用表示,其整體內容綜合觀之,足使一般消費者誤認於購買系爭建案A2戶第5-12樓層後,得據合法權源,比照廣告所呈現之規劃為臥室配置使用。
 
惟據苗栗縣政府表示,系爭廣告繪有虛線部分係設置為「陽台」,倘建造執照變更設計,陽台取消作為室內空間,則設計容積率將逾容積率上限值,非法所允許。是系爭廣告之表示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以產生不正競爭之效果,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