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依法拆除位於東區後火車站對面的一棟四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政府依法拆除位於東區後火車站對面的一棟四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圖:台中市政府)
新聞摘要
  • 台中市政府依法拆除位於東區後火車站對面的一棟四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ㄒ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2015年1月1日至今已拆除近200件施工中或嚴重影響公安的違建,2015年3月24日再依法拆除位於東區後火車站對面的一棟四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此外,市府也針對施工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以及經營視聽歌唱、三溫暖、舞場、舞廳、酒家等9大行業中的整棟違建,優先稽查拆除,以遏止違建營利亂象,維護公共安全。
 
都市發展局表示,該棟補習班場所為4層樓鋼骨建物,屬整棟全部違建,面積約450平方公尺,佔用公有地作為補習班營業場所使用,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疑慮,因此依法強制拆除,維護公眾利益與安全。
 
都市發展局會同警察局、交通局、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出動破碎機2台、焊切機具3組、吊車1輛,執行斷水電瓦斯並進行強制拆除,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期間上午9點至下午3點半將封閉南向外車道約40公尺,請用路人配合。
 
都市發展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拆除近200件違章建築,多屬施工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之違建;未來將優先稽查經營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舞場業、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飲酒店業、資訊休閒業等9大行業之整棟違建,優先拆除以維護市民安全。
 
都市發展局進一步指出,2013至2014年度台中市9大行業之整棟違章建築共有74件,由於這些行業使用強度高,且未列入建築許可管理及公共安全申報,嚴重影響市民公安權益,如經主管機關市府經濟發展局查獲違規營業使用,將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都市發展局說明,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另內政部規定,整棟建築物均屬違建者,不受理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列管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