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勝生指出,柯市長對於美河市聯開案了解可能未臻詳盡「雙方應尊重法律約束力,仲裁處理機制,回歸契約精神。」
日勝生聲明指出,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從1999年招標、2001年簽約迄今,從評定投資人、投資契約內容及權益分配,均係依大眾捷運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一切均合法且依約辦理。本案權配協商係根據台北市府委託外部專業鑑價機構鑑得價格為準,雙方依約協商,係屬契約的一部份,雙方應尊重法律約束力,回歸契約精神。
日勝生聲明指出,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於2014年6月18日已由日勝生公司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聲請,雙方后於2014年10月1日選定仲裁人,刻正依法進行仲裁程序中,針對本案爭議部分,應以仲裁結果為依據,雙方應尊重仲裁處理機制,以釐清本案各項爭議。
日勝生聲明指出,本案迄今已歷經十多年,歷經多次協商討論,從柯市長在媒體的談話來看,對於本案內容之了解可能未臻詳盡。本公司將主動與市府聯繫,請求市長接見,針對本案作面對面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