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住宅興辦與住宅補貼 中央與地方共編預算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刻正運用自有財源積極興辦社會住宅,例如:台北市政府執行中計畫有9千餘戶,新北市政府執行中計畫有約有7千戶,台中市政府執行中社會住宅約有2千餘戶,加計現有社會住宅6千餘戶及各縣市政府評估中計畫,預計10年將可達到3萬4千戶社會住宅。
為促進社會住宅的推動,經內政部營建署與財政部協調修訂相關法規,地方政府業得無償撥用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用地經費可大幅節省。此外,財政部業於2014年3月13日公告修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各地方政府得依據該法引進民間資金投入興辦社會住宅。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現階段以社會住宅與住宅租金補貼為主,未來10年內,社會住宅將達3.4萬戶,租金補貼將達6.5萬戶。他還說,這2年租金補貼2.5萬戶,全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但從2015年起,各縣市政府要按照財源狀況分擔部分,因此明年補貼戶數可增加1萬戶,達3.5萬戶。
由中央與地方齊力,讓我國的多元住宅政策可以更完善,同時財務挹注能更多元,也就是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公有土地參與更新後分回的的房地、藉由容積獎勵引導建商設置的公益設施等、運用都市計畫增額容積等方式,無償取得社會住宅,用來照顧需要租屋的民眾,使得「住者適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