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權利關係人認為樁位測定有誤,可以向城鄉發展局申請複測
新北市民常來電詢問,地政事務所通知我家的土地因為辦理逕為分割,需要換發土地權狀,為什麼政府可以不經地主同意就將土地分割?分割後權益會不會受損?市府是不是要徵收我家的土地等問題。
城鄉發展局都計測量科張明助科長表示,市府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應依據都市計畫內容辦理都市計畫樁位的測定作業,都市計畫樁的種類包含有不同土地使用分區的區界樁、道路中心樁及都市計畫範圍樁等,樁位測定後,市府會將相關樁位成果公告在所在地區區公所及市府的公告欄供民眾參閱,並且在樁位公告30日後,將成果移交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逕為分割,作為土地使用分區、地價稅核課等的依據,土地權利關係人如果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可以向城鄉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都市計畫樁的測定是為了讓都市的發展及執行有明確的範圍可以依循,所以市府必須要辦理地籍逕為分割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讓市民了解其所有土地的都市計畫變更情形,因此,地籍的逕為分割不一定是為了開闢道路才會辦理,市民無須過度恐慌,在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辦理土地所有權狀的換發時,可以先向地政事務所人員詢問土地分割的原因,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