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區信義區福德段二小段320-1地號等地上權案」於2014年6月6日辦理公告招商
財政局表示,本基地係依台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5條規定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未來基地南側將配合捷運信義線東延段R03車站設置2處共構出入口,開發後可快速與信義計畫區商圈串聯,交通便利,同時提升商業設施之開發潛力,未來得標人可依都市計畫規定規劃開發為辦公、旅館、零售商場等使用。
北市府期望本開發案除可引進民間投資以挹注市庫收入,支援市政建設財源外,並可促進公有閒置土地活化再利用、提升使用效率、促進產業經濟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預計可增加就業人口約5,000人。
財政局另表示,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權利金底價為新台幣100億元,屆時將由投標人進行權利金競價,以投標權利金最高者為得標人,每年土地租金依當期公告地價總值5%繳交。其他有關投資人資格及投資規範等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招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