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更鶯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預計全案2016年12月完成法定程序公告發布實施。
鶯歌都市計畫自1997年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後,經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完工通車,提升鶯歌地區之可及性及易行性;鶯歌瓷博物館竣工,開啟鶯歌地區觀光旅遊、商業及服務業的發展契機,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加速公共設施與公用設備之開闢,建構完整交通系統,提升土地使用效能,改善居住環境品質,為本次通盤檢討之目標。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局長敬斌表示,政府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應首重保障民眾財產權之權益。考量都市計畫、房屋現況、地籍及測量樁位時有不合之情況,易產生相關疑義問題而造成民眾權益受損,透過辦理一千分之一計畫圖重製作業,有助於提高都市計畫圖之精度,利於民眾確認財產權益範圍,減少爭議。
鶯歌地區多數公共設施用地劃設已久且尚未辦理徵收作業,影響民眾權益甚鉅,配合市府公共設施減半徵收政策,釋出無需求之公共設施用地,以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久未徵收之問題,保障民眾財產權;因都市計畫樁位調整而致合法房屋座落於鶯歌區域排水尖山支線之行水區範圍內,為保障合法房屋所有權人之權益,於本次通盤檢討作業中檢討修正。
另為了提升鶯歌地區居住與環境之品質,透過本次通盤檢討作業,新闢12公尺計畫道路串聯尖山埔路至建國路,以增加四周工業區之交通網絡及對外交通聯繫,並減緩當地交通之壅塞情況;考量既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發布年期已久,與現實開發行為未能相符,爰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考量鶯歌地區特色,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加開放空間、綠建築…等容積獎勵規定,以符合地區開發所需,讓都市計畫於檢討後更貼近民眾生活需求,型塑優質宜居生活環境。
「變更鶯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經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續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預計全案2016年12月完成法定程序公告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