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淡江大橋、淡海輕軌運輸系統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聯外交通系統的建設,帶動淡海新市鎮的發展
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署為達成上開目標,將賡續協調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加速淡江大橋、淡海輕軌運輸系統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聯外交通系統的建設,並檢討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整合北海岸整體觀光資源,引進適當產業,帶動淡海新市鎮的發展。
此外,在2014年內政部營建署將依行政院核定之「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內容加速推動後期發展區之開發,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範疇界定指引表之研擬、補充調查、報告書之編撰、報核、用水計畫之核定等)、都市計畫通檢、都市計畫圖重製、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個案變更、研擬景觀綱要計畫、修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及山坡地解編,考量當前規劃趨勢,應用生態城市、永續發展、產業引進、容積移轉、土地容受力及大眾運輸引導都市土地使用發展等理念,以促進後期發展區發展。
另為降低開發時對環境產生衝擊,內政部營建署將以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規劃之理念與方式,檢視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設施導入都市規劃之可能性,並檢視現有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及都市設計審議規範,期望後續開發均能符合低衝擊開發理念,建立如何評估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的流程與指標,做為國內工程界執行或公務機關評估之參考標準。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為提供淡海輕軌運輸系統運量及符合當地民眾之開發需求,將於2014年賡續辦理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區段徵收準備作業及開發意願普查,並持續與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團體進行溝通協調,以利徵收作業之遂行,並將賡續辦理淡海公共設施用地無償登記移交予新北市政府事宜。
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內海軍港平營區遷建工程案將俟取得其開發許可及水土保持規劃書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後,即據以辦理徵收計畫書陳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並經內政部核定後,俾據以辦理後續徵收公告發價作業;並將進行本案工程基本設計,以利辦理後續工程發包作業。
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關淡海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部分,預定於2014年辦理「淡海新市鎮港平營區遷建新址工程」之工程細部設計作業及配合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進程,適時辦理「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工程規劃」;俟上述工程完工後,除可增加土地銷售面積及鼓勵建商進行開發外,對於加速新市鎮人口進駐亦有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