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各機關活化運用國有資產,於2012年度收益高達230億元
本次參賽機關,除呈現國有不動產出租、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等多元活化方式,另有以創新思維方式,取得私有房地之使用權,進行地上建物修復再利用之活化運用。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致力於傳統建築修復再利用及戰役史蹟活化運用,除創造國庫收益,更營造社區整體向心力,提升觀光品質與當地居民收入,達到多贏之成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則藉由不斷檢討可供活化資產之策略方針,將機場、車站空間多元運用,除提供旅客優質服務,並增裕營收;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2012年度於高鐵車站特定區內及機場捷運車站專用區辦理之土地開發招商案,成功創造政府部門未來近145億元財務收益。
國產署表示,本方案實施期程已於2012年度屆滿,後續納入經常性作業,由各主管機關及財政部持續督導公產管理機關積極運用資產,創造整體運用效益,提升經濟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