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偵辦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捷運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表示,監察院於2009年間調查捷運局辦理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於2010年1月21日分別對內政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有關台北市政府權責部分,監察院認為辦理權益分配過程,雖尚能依據相關規定程序辦理,然在權益分配評估、獎勵樓地板面積折抵等決策過程,未盡周延妥適。
台北市政府於監察院糾正後,即進行相關檢討,多次研議捷運聯合開發案作業方式,目前已調整權益分配之程序,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監察院復於2012年10月30日認定捷運局前局長常岐德及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辦理本案怠忽職守,導致政府權益鉅大損失,核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並將全案送交台北地檢署偵辦,政風處亦於同(10)月間將聯合開發案相關調查資料函送法務部廉政署。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秉持郝市長重視公務員清廉形象,同仁清廉守正的行為表現,是民眾對台北市府執政信賴的基石,向以主動、積極之查察作為,清查可能涉及貪瀆不法之案件。台北市政府後續當持續配合司法機關偵辦調查,以還原事實釐清真相,將視相關人員涉案情節予以處置,嚴懲非法貪瀆之公務員,保障市民權益,同時積極檢討聯合開發案作業及監督機制,以回應市長廉潔市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