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新莊、新店(安坑)、瑞芳地區中華電信事業土地變更案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新莊、新店(安坑)、瑞芳地區中華電信事業土地變更案
新聞摘要
  •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新莊、新店(安坑)、瑞芳地區中華電信事業土地變更案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13年9月10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新莊、新店(安坑)、瑞芳地區中華電信事業土地變更案,未來除都市計畫變更,需要回饋代金以用於改善鄰里社區之公共設施外,中華電信還需提出環境改善計畫,造福鄰里。
 
中華電信原屬交通部國營事業,依2003年修訂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規定,於2005年完成民營化。中華電信原屬國營事業期間,各營業所、機房等土地,在都市計畫區內多劃定為「機關用地」、「電信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而民營化後,為了讓這些土地活化利用及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須檢討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配合中華電信轉為民營化組織,有效活化電信經營營運及協助資產活化,配合辦理新莊、新店(安坑)、瑞芳地區中華電信事業土地都市計畫變更,2013年9月10日獲得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新莊中華路旁電信用地除恢復為原住宅區外,尚需回饋地方敦親睦鄰設施,增列機車停車位,以因應未來新莊捷運線通車需求,而其中新莊富國路、中正路、復興路附近等三處機關用地,變更為電信專用區,維持原來之使用。
 
新店安坑地區臨安康路之中華電信所有土地,現況為停車場,配合毗鄰分區變更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並回饋30%可建地部分,得以採代金方式辦理。
 
瑞芳民生街現況供電信服務中心及辦公室使用之電信專用區,在不增加容積率情形下,恢復為原商業區。
 
本次都市計畫變更除了針對全省中華電信變更案之通案處理原則辦理外,市府另要求中華電信應在綠化、保水、透水及通透性之原則下,提出各個變更基地及周邊之環境改善計畫,提升當地生活環境品質,促進中華電信資產活化運用的同時,並能對地方環境盡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