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老舊建築物共用部分、消防與無障礙等制定補助辦法,協助社區解決問題,申請日至2013年11月1日止。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針對老舊建築物共用部分、消防與無障礙等制定補助辦法,協助社區解決問題,申請日至2013年11月1日止。
新聞摘要
  • 針對老舊建築物共用部分、消防與無障礙等制定補助辦法,協助社區解決問題,申請日至2013年11月1日止。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大高雄市有4200多處集合住宅社區,約七成設有管委會進行社區自治管理。因為管委會委員輪替、公寓大廈法令變動、社區建築物老舊、鄰居相處等,衍生不少社區問題。市府工務局2013年度針對老舊建築物共用部分、消防與無障礙等制定補助辦法,協助社區解決問題,申請日至2013年11月1日止。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高雄市已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高達4200多個社區大樓,已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計有2885處社區,為落實市長陳菊大力推動安心家園、打造幸福高雄政策,該局加強辦理社區管理巡迴講座、社區管委會籌設委託專案輔導、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大廈認證標章頒發、免費專業律師駐點及電話諮詢等服務,同時也組設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以調解住戶及管理組織間的糾紛。
 
楊明州說,因應社區建築物與相關設施會逐漸老舊,以及無障礙法令修法變動,為確保社區公共安全良好管理及運作,市府2013年度創新新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並且於6月底已經公告,將補助大樓公共環境衛生清潔、消防器材及通道、溝渠、無障礙設施及相關設施的修繕。目前已有社區申請補助,因為預算有限,有需要社區請儘速向該局申請。
 
工務局委託電話諮詢律師徐維良表示,從諮詢電話開始接受服務,民眾諮詢的問題還是屬漏水的問題最多,而漏水的問題通常不是短時間能解決,漏水的原因及位置有時亦不是一時即可查明。漏水問題產生後幾乎都是樓下的住戶受害,樓上的住戶因為自己的建築物沒有漏水,甚至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管線已經在漏水,因此常常不太願意配合修繕或檢測,有時漏水的原因屬大樓管理委員會所管理的共用公共部分所引起。
 
徐維良強調,漏水問題發生後,管理委員會與住戶或住戶與住戶間也常因修繕問題,造成樓上樓下住戶的爭執甚至提起訴訟。為避免雙方為了漏水的事情而走上法院,通常都會建議雙方,可先協調查明漏水原因,並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修繕費用負擔原則,約定修繕費用負擔的方式,若無法達成共識可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者也可向工務局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作為調處,也可聽聽專家學者的建議,以避免因訴訟而造成雙方的不和睦。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處長黃志明表示,住戶因小事情或與管委會產生摩擦而惡言相向,或甚至到法院提告的時有所聞。該局為有效解決住戶爭議,促進社區和諧,減少住戶的爭訟,2012年已成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增加管理委員會及住戶的溝通管道,而且在2013年6月份已經調處9件社區爭議,如果有經過調處不成,申請人還是可以詢問該局免費提供的律師諮詢,或每周四上午親自到四維行政中心五樓建管處,有專業律師駐點可以面對面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工務局說,該局為協助社區推動公寓大廈管理,2013年從6月份起,分別在鳳山等6處行政區舉行管理座談會,邀請社區管理、財務管理、爭訟事件實務解析、智慧建築、漏水處理與社區結構耐震防災專家等蒞臨演講。
 
工務局強調,社區要申請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只要是取得公寓大廈認證標章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以在標章有效期限內申請,2013年度補助申請日期到11月1日截止,因預算有限,如果有需要的大樓要儘快申請,如逾申請日期或預算用完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