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政府持續要求各機關應確實清查經管市有房地,研擬整併使用可行性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市府各機關應確實清查經管房地有無閒置或整併使用之可行性,如有閒置空間應提報財政局辦理重新分配,財政局本年度亦訂定各機關學校經管市有閒置(低度利用)建物與閒置(使用率偏低)場館查察計畫辦理查察,俾瞭解各市有閒置(低度利用)建物與閒置(使用率偏低)場館使用情形,並督導各機關學校確實依計畫辦理清查。
另各機關如對房地有使用需求,應擬具需求具體計畫,由財政局彙整後,邀集市府研考會、秘書處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需求機關目前使用房地情形,進一步確認使用需求後,簽報召開府級研商會議。於會議中由需求機關具體說明規劃內容,經與會機關比較各需求機關所提規劃,並從房地所在區位、立地條件、市府政策規劃及都市發展角度等不同面向加以評估後,決定市有房地做有效之分配及使用。
截至2013年6月止台北市政府依上開機制召開會議,已分別就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萬華區東園街19號8樓、環保局原松山區清潔隊辦公廳舍、自來水事業處原東區營業分處辦公廳舍、西寧市場2樓、木新市場2樓、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60號及北投區新市街30號3樓之4等市有房地,調配其後續之使用。
未來市政府將持續循此分配機制,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亦可規劃利用,以活化資產;又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經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以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