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志揚聽取報告後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檢討要檢視民意,同時也要考量到既成道路的爭議問題
吳啟民簡報中指出,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經行政院核定後,應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以市場用地、學校用地、機關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為主要優先檢討釋出類別,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經費部分,縣府也要配合編列配合款。
吳啟民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活化處理部分,建議核實調降各計畫區計畫人口數,重新檢核公共設施需求,並與住宅區及商業區面積脫鉤處理;檢討不必要的公共設施將「還地於民」,結合整體開發及回饋措施等方式,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等;都市計畫變更後,採跨區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航空城公司董事長劉志清建議,應先針對市集區優先辦理,並將檢討順序排定。財政局長歐美鐶表示,當初學校徵收花費大筆經費,建議由教育單位檢討其必要性,若有不需使用的部分予以解除,還地於民。
吳志揚聽取報告後表示,縣府相當重視該問題,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檢討要檢視民意,同時也要考量到既成道路的爭議問題,並注意其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