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展延竣工日期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如期完工,仍須申請展延,以免受罰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該公司向審查機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登錄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後,因建物所有權人死亡,無法出具室內裝修同意書,致無法於核准期限內申報竣工查驗,乃委託建築師申請竣工展期,並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同意展延申報竣工查驗。但是展延期屆至後,該公司仍未辦理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因此審認該公司違反建築法第77條之2第1項規定,遂依同法第95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該公司罰鍰等處分。
市府訴願決定指出,本案既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該公司之申請准予展延申報竣工查驗日期,縱令該公司有特殊情況,然其既未主動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再申請展延,亦未於展延期限內辦理竣工查驗。依建築法規定即應受罰。市府法務局最後並強調,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展延竣工日期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如期完工,仍須申請展延,由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以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