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民眾無須再繳納2,000元就可以取得新增發布當期之實價登錄資料批次電子檔。
內政部表示,自2013年7月1日起,民眾將可從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或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data.gov.tw/)免費下載當期發布之新增實價登錄批次資料。此項資料原僅供免費查詢,若需要批次電子資料則需繳納費用,目前每次申請費用為2,000元。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政策,提供民眾資訊需求,滿足產業界需求,內政部已修正通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增訂授權網路下載一定範圍之資訊免收費用規定,修正後辦法將於7月1日發布施行,民眾無須再繳納2,000元就可以取得新增發布當期之實價登錄資料批次電子檔。
此外,內政部亦將從2013年7月1日起,改為在每月1日及16日2週發布1次實價登錄資訊,較目前每月月中發布1次,提高發布頻率,以增加民眾查詢之便利。7月1日對外開放查詢之案件,除歷史資料外,新增之資訊為2013年5月1日至15日辦竣移轉登記之買賣案件,並於6月15日前完成申報者,以及申報日期為5月1日至15日之預售屋及租賃案件。
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自2012年10月16日起對外提供查詢,連同本次發布之資訊,累計可查詢件數近30萬件,累計查詢人次至2013年6月28日上午9時30分止已達1,742萬人次,顯見民眾對於資訊需求之殷切。
內政部指出,近來報載部分預售或新建個案疑似有「假登錄、真撐盤」及「低價高報護航」之情形,考量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的資訊恐有干擾市場之虞,類此案件實價查詢網將暫時不對外揭露,並透過查核及業務檢查方式確認其真實性,如有申報不實,則按次裁罰及限期改正,以確保申報登錄價格之真實正確。另對申報登錄不實之資訊,申報義務人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之虞,不實資訊提供者,則有刑法第28條為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虞,務請申報義務人如期及如實申報。
內政部表示,期望藉由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資訊的發布與提供查詢,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價格哄抬現象,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逐步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