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歌劇院前3年經營至少將花費8000萬至1億元,與中央合作「絕對是市府賺到」(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歌劇院前3年經營至少將花費8000萬至1億元,與中央合作「絕對是市府賺到」(圖: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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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歌劇院前3年經營至少將花費8000萬至1億元,與中央合作「絕對是市府賺到」!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台中市大都會歌劇院將交由中央管理,市議員楊典忠2013年5月28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要求市議會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部分市議員也反對歌劇院送給中央;但副市長蔡炳坤表示,不管歌劇院由市府或中央經營,最大原則都是「考量市民最大的利益」。
 
文化局長葉樹姍以歌劇院比喻為「小baby」指出,歌劇院目前獲得OT(公辦民營)最優申請人,是剛拿到合格保母執照,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擁有26年「專業保母的團隊」,該選誰來經營?相信換成任何人都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市議員李中、段緯宇、楊典忠、何文海、陳成添、陳本添、劉士州、黃秀珠、曾朝榮、賴順仁等都對此案提出質詢。楊典忠、何文海議員表示,位於七期精華區面積5.7公頃的歌劇院土地,市價達170億元,再加上市府出資21億元興建,市府出的錢比中央高出7倍,為何一夕之間就要送給中央?段緯宇議員指出,歌劇院已花了40多億元,市民會接受說送人就送人?要不要送給中央,他與陳清龍議員都主張這個案子一定要由市議會所有議員具名表決。
 
李中議員也表示,歌劇院管理權是市府行政權利,但土地所有權變更是屬於處份資產,不能便宜行事,需經市議會同意,他主張歌劇院管理權就算交給中央,但土地所有權絕不能送給中央。曾朝榮議員指出,歌劇院這塊土地市價以及市府已付出的花費,全部加起來至少400億元,就這樣送給中央不覺得很惋惜嗎?
 
陳成添則詢問「市府沒能力、沒人才嗎?」民眾有質疑,市府應該讓大家了解。他也說,胡市長是個有國際宏觀的人,從歌劇院設計的國際競圖即可看出,但問題不能「只會生不會養」。黃秀珠議員表示,歌劇院未來將會是一顆閃亮的星星,她則希望市府不要「未戰先懼」。
 
劉士州議員也說,胡市長花了很大的心血心力催生,如今卻要送給中央,當初的理想何在?他也擔心將成為未來市長選舉被操弄的議題;楊典忠、何文海議員也質疑市府執行OT不順,現在又要將歌劇院送給中央,要求市議會組成「大都會歌劇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歌劇院這塊地是「公園用地」,雖然價格上百億,但土地是不能出售的;依統計,前3年的經營至少將花費8000萬至1億元,這也是為什麼業者都卻步之因,市府與中央合作來推動這個案「絕對是市府賺到」!
 
她指出,歌劇院當年OT決策是中央經建會一開始設定的,在市府第十一次招標中才有廠商出線成為「最優申請人」,但這家業者只有商場經營經驗,但中央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擁有26年「專業保母的團隊」,該選誰?相信換成任何人都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蔡副市長先解釋,市府經營歌劇院的能力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他也說,OT十一次不是失敗,國父革命也是十一次才成功,日前正因中央在修改「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在這個時機點上,趕緊也希望歌劇院也能納入,將其提升為「國家級」。
 
蔡副市長表示,未來中央的經營團隊可引進國外大型、知名表演藝術團隊,市民將享受最好的藝術水準,市府這樣的決定是時間點、什麼決定會帶給市民最大利益的考量。
 
但他也強調,立法院完成二、三讀,未來市府也會提案送議會,會盡全力爭取議員們的同意後,才會做最後的定案;未來交由的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專業的經營團隊,歌劇院也將會成「國家級」,市民享有的是「國家級的藝術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