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將登場的信義區A25地上權案,也是以70年為租期,後市可期。
2012年順利標出的士林官邸附近地上權案、A15、A18、A20世貿二館地上權案、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設定的地上權期限均為50年。但2013年熱絡的地上權案件,包括即將登場的信義區A25地上權案、北投區新民段都市更新案地上權等,都是直接設定70年期的地上權。
曾東茂表示,政府想要廣推地上權案,租期延長勢必成為趨勢,以國外案例來說,新加坡的地上權可以設定99年期的租約,且有續租機制,對於取得地上權開發的投資人,可做更長期的規劃運用。
曾東茂認為,在可開發土地不斷缺乏,而且政府及公營機構不鼓勵出售土地的情況下,地上權仍會成為未來的土地市場趨勢。地上權具有招標機關不用售地、投資人可以較低價格取得土地等優點,若能延長地上權的存續期間,更可以縮短地上權與所有權的差異,而讓投資人更加青睞。
針對日前金管會解除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市場的禁令,曾東茂認為這不會令保險公司減少投資地上權案的興趣,因為現在市場上不容易找到能達毛租金資本化率2.375%以上之商用不動產投資機會,而且政府(及公營事業體)未來推出之地上權案,大都是位於鬧市的黃金地段之大型開發案,加上地上權開發案不是金管會投資管制範圍以內,相信大型保險公司仍會積極參與地上權開發投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