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提醒台中市府2013年5月1日將實施容積移轉新規定要多做宣導。
黃國榮副市長解釋說,早上8點多接到蕭次長電話說他的意思是希望市府要注意外界對此新法可能形成有錢人遊戲的看法,要小心,並希望市府多做宣導。黃國榮表示,這個法規修正期間,蕭次長當時擔任副市長本身就一路參與,怎麼可能向市府踢館!他愛護台中市都來不及,「我到現在還有很多事情會向他請教。」
對於部分仲介人士、土地代書在容積移轉新法上路前,趁公共設用地未被徵收的地主還不了解之際,低價買進,造成地主損失的狀況,黃國榮說,市府一定會進行宣導,提醒地主了解自己的權益。都發局長何肇喜也說,這項政策是透明的,地主一定要清楚知道相關規定,未被徵收的公設用地可以賣容積,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都發局一定會盡力宣導。
至於外界質疑違建買容積捐地給政府可能成為有錢人的遊戲?何肇喜強調,不該如此解讀,應該視為一種「利益平衡」,一些被劃為公設用地三、四十年的地主,動彈不得,市府又無財力徵收,有需要的人來買這些公設用地的容積,捐地給政府,解決政府徵收公設的問題,也幫公設用地的地主解套,自己的違建也解套,可謂「三贏。」
何肇喜也舉例,多種公設用地徵收所需經費龐大,以公園用地而言,未被徵收地的就需要1300億元才能徵收,市府根本編不出預算,透過容積移轉,可以減少市府徵收公設的財政壓力,提早讓這些公設盡早開發,對全體市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