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李鴻源推五措施解決公設保留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趨勢報導
內政部長李鴻源推五措施解決公設保留地
新聞摘要
  • 解編、少繳稅、擴大辦理交換、確任有需要保留之公設地、研訂獎懲辦法等五措施。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內政部長李鴻源2012年12月赴監察院接受監察委員約詢時表示:針對各市縣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卻歷三、四十年迄未徵收的課題,將立即辦理五事以解決該問題。

李鴻源提出五項解決措施為:

一、將依據人口結構改變所造成的社會變遷,對不再需要的學校、市場、停車場、機關用地等公設地,訂定辦法,予以解編。

二、將與財政部協商,讓公設地及地上房屋不必繳稅,或少繳稅。

三、將擴大辦理公地等值交換公設地。

四、將對確有需要保留之公設地,研究如何有效保障人民權益。

五、將研訂獎懲辦法,俾地方政府確實配合中央都市計劃相關決策。


李鴻源表示,將於短期內擬妥相關各項處理辦法報行政院。

監察委員吳豐山、劉玉山、李炳南組成的專案小組約詢「都市計畫法」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李鴻源部長率該部相關官員前往監察院接受約詢。三位委員面告李部長:大量公設地久不徵收使用,已累積了很大民怨,因此要求政府應窮盡一切辦法,劍及履及,化解民怨。李鴻源正面答覆:他家族也有公設地,因此他完全感同身受,並將確實擔負起都市計畫法中央主管部會首長的責任。